湖北省公安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-凯发app

湖北省公安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湖北省公安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2022-01-24 15:54 湖北省公安厅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要点》)要求,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、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。

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(地址: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81号,邮编:430070,电话:027-67122038,邮箱: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1年,省公安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,认真落实《条例》,聚焦服务民生,创新公开方式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。

(一)标本兼治,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。坚持“以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”,结合《工作要点》,重点抓好三项工作。一是明确责任抓落实。按照省政务办2021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考评标准,制定印发《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》,建立厅直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机制,进一步明确门户网站各栏目的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。二是突出问题抓整改。针对政策解读内容少、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等薄弱环节,健全完善“优化营商环境”“乡村振兴”等24个专题专栏内容,发布相关信息1200余条;统筹建立完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“店小二”专线和“政策问答平台”,公布涉及4个警种410条政策问答。三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。全面对接“湖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”依申请公开系统,固定专人、及时查收,规范办理、按期回复。2021年,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,除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外,其余均按期办结。

(二)服务民生,扎实推进政策解读多样化。依托门户网站、“两微一端”等平台和载体,多角度、多渠道进行政策解读。一是领导带头解读。2021年10月27日,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董煜华做客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特别策划“政在说民生无小事”系列访谈节目,就我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,与网友互动交流。8月5日,厅交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,发布《关于湖北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,以图文、视频等形式就出台目的、法律依据、适用范围等内容进行解读。2021年,省公安厅共举办新闻发布会、新闻通气会20余场,向社会各界详细介绍“全民反诈防骗”“情指勤舆”一体化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。二是紧扣中心解读。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系列主题、党史学习教育、“警旗授旗仪式一年来”等重大活动和中心工作,持续推出一系列原创产品。如联合省委网信办、省卫健委、团省委制作的公益片《防范诈骗不松懈,就地过好幸福年》,在全省影院、机场、地铁站、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和网络平台持续播放近一年,取得较好的舆论效果。三是服务民生解读。统筹各地优质资源,综合运用各类形态,加大宣传力度,关注服务民生。先后推出《惊险!这不是电影画面!》《千钧一发!淤泥马上要淹没她时,警察来了!》等一批反映湖北公安打击犯罪、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新媒体作品,《超有爱!8岁小朋友捡到3岁小朋友交给警察 警察叔叔上门为他送奖状》总互动量超过36万,为全年互动最高微博,登上当日微博热搜。2021年,仅“平安湖北”微博相关内容29次登上《人民日报》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,在省级公安系统中名列前茅。

(三)多措并举,扎实推进平台建设品牌化。牢固树立“以人民为中心”发展理念,不断完善优化平台,积极回应群众期盼,扎实推进“湖北公安服务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建设。一是持续提升服务质效。深入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先后上线大学毕业生落户、随手拍、“武汉电子居住证”等高频事项,深受群众好评。2021年,平台新增访问量3401万人(次)、注册用户195万人,同比分别增长140.3%、14%;群众办件量58.4万件(次),同比增长5.1倍,群众满意率达99.5%,同比增加4.9个百分点。二是持续开展宣传推广。2021年,全省公安机关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宣传报道近500篇,不断提升平台影响力。《湖北日报》报道黄石市局大力推行“一网通办”,线上开具“无犯罪记录证明”等便民事项,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、获得感;《中新网·湖北》报道荆门市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指导群众全程网办“户籍信息变更”事项,群众鲜花致谢。三是持续加强检查督导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、民意导向,严格落实检查督导制度,以群众退回件和“非常不满意”评价办件为重点,对查证属实的45件“非常不满意”办件,逐件明确责任单位,全程跟踪督办,督促整改到位,打通服务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二、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2021年,省公安厅发布信息1.3万余条。其中,门户网站2205条、@平安湖北 微博9428条、“平安湖北”微信公众号1532条;微博关注量657.4万余人(次),微信关注量15.7万余人(次);微博总阅读量超1.5亿,被全国公安新媒体矩阵联动120余条,被@人民日报 采用转发16条。办理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125件,涉及治安总队、内保总队两个警种3项业务,其中,爆破作业单位(营业性)资质许可证核发37件,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87件,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1件;办理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1408113件(其中,行政处罚1403200件、行政强制4913件),其中,高警总队1404906件(行政处罚1401320件、行政强制3586件)、机场公安局1284件(行政处罚940件、行政强制344件)、江汉油田公安局1923件(行政处罚940件、行政强制983件)。

三、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2021年,省公安厅收到并办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,其中,自然人28件,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1件。从办结时间看,本年办理28件,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;从申请形式看,网络申请26件,信函申请3件;从答复情况看,予以公开9件、部分公开5件、不予公开2件、无法提供2件、不予处理6件、其他处理4件,无上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2021年,省公安厅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(结果维持),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。

五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

针对2020年存在公开力度不够、公开形式单一、平台功能有待优化、个性化需求有待提升等问题,2021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。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。按照《工作要点》要求,在起草《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》等5项政策文件的同时,同步开展意见建议征集和政策解读,并及时向社会反馈。全年以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政策信息760余条。二是全力推进“一网通办”。聚焦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,先后上线新生儿落户、新能源汽车牌照申领等两项“一事联办”事项,并在“鄂汇办”上线“流动人口居住登记”“首次申领居住证”“换领、补领居住证”等9项高频次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,不断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效。三是持续优化平台功能。按照省政府“事项同源”要求,将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由原来的461项精减至359项,其中行政服务事项321项(全程网办139项、预约预审125项、事项公示3项、服务指南54项)、特色应用17项,查询服务21项,平台含金量进一步提升。

2022年,省公安厅将继续践行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理念,坚持改革创新,注重精细化、可操作性,务求公开实效,让群众看得到、听得懂、能监督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。对标省委省政府考核要求,查摆自身差距和不足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优化方式方法,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。二是加强服务公开。聚焦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工作,挖掘应用场景,创新数据应用,充分利用大数据、云计算等信息技术,简化流程、精准推送,研发满足更多特殊人群的业务需求,不断提升群众体验感和平台影响力;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。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,完善网站功能,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,提高信息公开、政策发布解读、舆论引导、回应关切、便民服务的能力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(一)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

2021年,省公安厅严格执行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》,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。

(二)2021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

2021年,省公安厅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31件,其中,主办件4件、独办件2件,会办件25件,主要涉及道路交通安全、治安管理、预防犯罪、规范执法等方面;承办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24件,其中,主办件3件、分办件2件、会办件19件,主要涉及交通管理、治安管理、营造青少年绿色上网环境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;承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复率、见面率及满意率均达100%。我厅在办好主办件、独办件的同时,高度重视会办件办理工作,积极配合主办单位,规范高效办理44件会办建议和会办提案,并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主办单位。

(三)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

1.助力优化营商环境。一是坚持高站位部署,着力构建全警参与格局。围绕湖北疫后重振大局,从行政执法、政务服务等方面入手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努力优化营商环境。2021年,省公安厅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23条,建立优化营商环境“红黑榜”制度,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,通报11起正反典型案例。二是强化一体作战,着力打造平安稳定治安环境。组建打击整治攻坚专班,强力推进“雷火2021”“7·25”等专项行动,省市县三级捆绑作战、一体攻坚,顺藤摸瓜、顺瓜摸藤,以打开路、以打促安。三是坚持问题导向,着力打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。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,强化执法监督管理,结合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纠治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,构建明责担责问责的执法责任体系,着力打造法治公安。

2.助力乡村振兴战略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。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,印发《2021年湖北省公安厅乡村振兴工作要点》,牵头9家省直定点帮扶单位和区域协作帮扶地区,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,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。二是强化人员及经费保障。建立严格队伍管理机制,从全厅选拔1名正处级干部赴恩施州利川市挂职副市长牵头乡村振兴帮扶工作;3名业务骨干到利川市汪营镇红鹤坝村驻村工作。全年拨付乡村振兴专项经费、工作经费合计235.55万元,确保各项帮扶工作务实高效推进。组织协调厅机关及各厅直单位采购定点帮扶地区农副产品总计125.84万元,切实稳定农户和脱贫户收入,助力乡村振兴。三是强化反诈破案集群攻坚。聚焦解决因电信诈骗而导致的受害者致贫返贫问题,组织“断卡”“扫楼”“断流”等专项行动,共发起全国集群战役10起,打掉涉诈团伙2171个。构筑起事前技术反制、事中预警劝阻、事后紧急止付的防护网。2021年拦截封堵涉诈电话、网站1300余万次(个),及时推送预警线索1600余万条,止付、冻结涉诈资金375亿元。开展全天候、沉浸式宣传攻势,累计动员1732余万人安装注册“国家反诈中心app”。四是强化农村交通安全。聚焦解决因重大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受害者致贫返贫问题,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改造4083个,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动员乡镇政府、居委会以及交通运输、应急管理、宣传等部门,切实落实交通安全责任,形成共建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。压紧压实公安交管部门主体责任,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,加强对重点车辆、重点驾驶员管理,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,坚持开展酒驾醉驾、疲劳驾驶、车辆超速、货车超载、客车超员、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。会同交通运输、卫健委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等部门建立应急救援机制,开辟救援“绿色通道”,确保医疗急救、消防救援车辆及时赶赴事故现场,实现伤者快速抢救和快速救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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